第 7 期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本 期 目 录
【工作动态】
● 省编办2008年度大事记
【市县传真】
● 蚌埠市“四个到位”规范事业单位年检工作
● 马鞍山市五措并举做好事业单位年检工作
● 歙县三项举措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 临泉县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调查研究】
● 中小学教育资源配置与发展问题调研报告
——蚌埠市编办 乔夕东
【工作动态】
省编办2008年度大事记
5月中、下旬,省编办积极组织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慰问、参加默哀仪式、交纳特殊党费活动。
11月26至27日,省编办在六安市金寨县召开全省机构编制系统综合科长会、统计和信息平台布置会、监督检查和信息工作座谈会,罗昌平常务副主任到会并讲话。
(省编办综合处)
【市县传真】
蚌埠市“四个到位”规范事业单位年检工作
2009年,蚌埠市事业单位年检登记工作以《暂行条例》为准则,以年度报告为抓手,以网上登记为重点,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强化服务,广泛宣传,确保“四个到位”,取得了良好效果。截止3月底,全市已登记的事业单位932家,已年检932家,年检率100%。年检期间,办理设立登记16项、变更登记114项、注销登记6项,补发法人证书6套。登记情况在市政府网、人事人才网上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确保宣传到位。2008年12月就召开年检工作会议进行部署,提前编发年检工作宣传资料,并利用蚌埠人事编制网、人事人才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广泛宣传。二是确保年检登记到位。制定《网上登记操作程序》,培训工作人员,并分系统分行业列出了日程安排表,严把“资格关、材料关、资金关、审核关”,确保了年检工作紧张有序、有条不紊地推进。三是确保服务到位。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公开办事程序,公布年检电话,并主动上门服务,到基层现场办公。做到了提前督促,当日受理,当场办结,报告填写、证书打印和数据库录入同步完成。四是确保监管到位。坚持日常管理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法人监管与法定代表人监管相结合,登记管理与人事编制管理相结合,规范登记与严肃政策相结合。针对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限期整改,为维护事业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蚌埠市登记局 顾少林 乔光辉)
马鞍山市五措并举做好事业单位年检工作
马鞍山市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及早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圆满完成200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全市518家应年检事业单位全部参加年检,年检率达到100%。主要做法是:
一是及早安排、宣传到位。2008年底即向每个事业法人单位下发做好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并在市人事编制网上发布,及早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年检良好氛围。二是分级分类、部署到位。把区属事业单位法人年检调整到区编办办理。对全市参加年检的事业单位进行梳理,分三个时段进行年检登记,避免高峰时段拥挤,做到合理有序。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到位。对年检材料严格按照受理、审核、核准三步骤进行操作,严格把关,对年检中发现的开办资金变动较大、资产减少、超范围开展活动等问题仔细询问原因,要求限期整改。对法定代表人调整、开办资金变化大等部分事业单位实行先变更,后年检,严把年检质量关。四是流程再造、服务到位。结合全市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工作,把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0日左右缩减到3日以内,对90%以上的法人单位年检做到了当场办结。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并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工作,避免办理者多次往返。五是网上联络、沟通到位。推行网上办公,并与参检事业单位建立网络联系方式,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可随时通过网络进行联络。
(马鞍山市编办综合科)
歙县三项举措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今年5月开始,歙县在全县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软件管理。为做好这项工作,采取了三项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县领导高度重视,把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列入县委常委专题学习内容,并利用全县会议向县直机关主要负责人及乡镇党政“一把手”强调实行实名制管理的重要性。同时,通过县人事人才网及政务信息专栏及时向全县干部广泛宣传。在全县形成了设立机构由编办一家承办,不准超编制配备人员,不准超领导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准行政、事业编制混用等好的共识。二是加强软硬件建设。争取县财政资金采购了实名制管理专用电脑,并抽调了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基础数据采集和日常维护工作。三是加强基础工作。对1956年以来全县机构编制档案进行了疏理,并结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对全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职能、人员进行了新一轮清理,及时把单位、人员信息录入实名制管理软件,为启动实名制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歙县编办)
临泉县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为贯彻落实临泉县委、县政府5月份下发的《关于开展“四公开一承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公开职能职责、工作标准、办事程序、责任人及办事时限),县编办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职能,积极配合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察局)、督查局、法制办等部门,认真对全县31个乡镇、82个县直单位公开的职能职责、机构设置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出,限期改正,确保“四公开一承诺”内容按时、按要求全部公开。通过督促检查,有力推进了“四公开一承诺”制度的落实,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
(临泉县编办 王云峰)
【调查研究】
中小学教育资源配置与发展问题调研报告
一、蚌埠市中小学教育资源配置情况
(一)学校设置与在校生情况
截至2008年底,蚌埠市共设置中学195所(市区49所、三县146所),小学957所(市区141所、三县816所),合计1152所(市区190所、三县962所)。实有在籍学生56.9万人(市区11.5万人、三县45.4万人),其中:中学27.8万人(市区5.8万人、三县22万人),小学29万人(市区5.7万人、三县23.3万人)。
(二)编制与人员配备情况
目前,全市中小学共核定教职工编制2.8万名(市区0.7万名、三县2.1万名),其中:中学1.4万名(市区0.4万名、三县1万名),小学1.4万名(市区0.3万名、三县1.1万名)。实有在编教职工2.6万人(市区0.7万人、三县1.9万人),其中:中学1.3万人(市区0.4万人、三县0.9万人),小学1.3万人(市区0.3万人、三县1万人)。
另外,市、县、区中小学尚有非在编人员2372人,其中:2000、2001届师范生185人,自聘代课人员2187人。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校将由1152所精简为1142所,拟撤并10所(市区和三县各撤并中学3所、小学2所);教职工编制将由2.8万余名增加为2.9万名,净增编制400多名,从整体情况看,市区和三县中学将分别空余编制近400名和3000多名,小学将分别超编近500人和100多人。
二、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学校布局不尽合理
从全市中小学实际设置情况看,基本符合“学校服务半径应以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方便学生就学”的原则。但由于历史、群众意愿等原因,虽然实施了布局调整,还存在着城区小学过于集中,生源、班额不足和农村小学点多面广、过于分散,生源偏少、班额过小等实际问题。如,蚌山区在
(二)小学教师超编与结构化空编矛盾突出
从调研情况看,全市中小学自聘代课人员和小学教师超编现象普遍存在,尤其是怀远县、蚌山区、龙子湖区尤为严重。新编制下达后,怀远县小学整体将空余编制500名左右,但该县小学尚有自聘代课人员1500余人,且这部分人员情况复杂、队伍庞大、代课年限普遍较长(其中10年以上的达1200多人),处理起来难度较大。蚌山区和龙子湖区小学重新核编后,超编教职工将分别达到近200名、300多名(含尚未入编的2000、2001届师范生和自聘代课人员)。
综合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城镇学校与农村偏远学校在资源配置方面差别过大,优质资源学校和农村偏远学校教师缺口较大、矛盾突出。二是中小学“以县(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超编教职工的分流。三是农村小学教师年龄老化,加大了人员编制紧缺的矛盾。四是新课程改革增加音、体、美等学科以及城镇教师不愿到农村偏远学校任教等因素,致使小学教师超编与结构化空编的矛盾长期得不到更好地解决。
(三)农村小学核编标准有待于进一步调整
按照新一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工作标准,蚌埠等5个皖北市及所辖县、镇、农村学校编制均按上限(最低)标准核定。蚌埠市及其他4个皖北市的县、镇、农村学校虽不能与皖南山区农村小学相比,但也存在着点多面广,学校分散和学生少、班额小等实际问题,严格按照标准核定编制不符合全市中小学实际。调研中普遍反映,要适当调整皖北5市农村小学教职工定编标准,以促进全市农村小学师生比更加趋于合理,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全面均衡发展。
(四)县(区)级教育教学管理体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随着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和19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下划区级管理后,市辖各区教育教学管理机构编制人员以及工作职能发生了较大变化,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现行的教育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多数县区采取从下属学校长期抽调人员来缓解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的缺乏现状。特别是两个开发区,既未设置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也未设置教学研究机构,其教育教学管理职能现由区社会事业局承担。
三、改革措施与办法
(一)进一步加大中小学布局调整力度
按照“小学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高中规模适度”的原则,市、县、区教育等部门在新一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中,落实好撤并学校相关手续的办理和教职工分流以及农村寄宿制中小学校的项目建设等工作,并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本地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对那些学生、班额严重不足的学校,可采取分年级将学生并入临近学校就学的办法解决。这样,既保证了办学质量,缓解了因布局不合理而造成的学校人员编制不足的压力,同时也给学生和家长一个适应、认可的过程。
(二)妥善分流安置超编教师,认真开展非在编人员清理工作
以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教师聘用制度和建立岗位管理制度以及与此相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今后新建、扩建学校或其他编制空余学校需补充教师,可以优先从原超编教师和未入编的2000、2001届师范生中选聘。对个别教师超编严重、一时难以消化到编制限额以内的,除继续采取分期分批培训外,可根据本人自愿、调整到教育系统以外的有编制的单位工作,以多渠道分流安置超编人员,减轻财政负担。教育等相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合理的教师流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以及区域内城乡校际之间教师定期交流制度,进一步盘活教育资源,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与此同时,按照中央和省、市政府的文件规定,对所属中小学校人员编制进行一次全面地清查。对被挤占、挪用和截留的编制,应及时清理、优先调整到急需编制的学校用于新教师的补充。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人员。对此,教育部门应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积极稳妥地开展代课人员清理工作,确保中小学教育教学正常有序地进行。
(三)合理分配下达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
全市中小学新一轮教职工编制下达后,建议教育、编制、财政部门尽快依据各校在籍学生数和实际教学工作需要,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合理分配下达本地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 “同一县(区)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以互补余缺,要注意保证基层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力量的配备”的要求,解决好农村偏远学校教职工编制偏紧的问题,缓解教师不足的压力。还可采取从预留的教育机动编制中调剂部分编制给农村学校使用的办法予以解决。
教育、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做好本级教育机构的管理工作。一是要继续坚持集中统一管理体制,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部门均不得突破中小学机构编制限额,不得擅自增设学校、增加编制、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二是要坚持动态管理模式,对因办学体制、布局调整等原因新建、改建、扩建或撤并的学校,及时核定或收回其机构编制,其中新建、改建、扩建学校所需编制由市、县机构编制部门在本级教育编制总额内调剂解决;教育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学生区段变化和班额变动情况,及时提出所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调整意见,经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报市、县编委核准同意后实施。三是要认真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名制管理和岗位设置、绩效工资实施前的各项准备,认真核实所属中小学各类人员的相关信息,做好相关数据的测算、分析和启动实施工作预案,确保中小学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编制、职数等限额相一致,教职工待遇与实际岗位相对应。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制约机制,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与人事、财政等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和综合约束机制;人事、教育、财政等部门应依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限额,合理配备人员、核定工资、核拨经费;对未经批准的超编的人员,人事、教育部门不得办理录用、聘用、调任和工资核发手续,财政部门不得核拨人员经费,公安等部门不得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单位,应当责令其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进一步完善县(区)教育教学管理体制
市属19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属地下划区管理以后,市教育局工作任务减轻,工作职能有所变化,应对市教育局“三定”方案进行调整,适当削减人员编制;高新、经济开发区教育管理机构的问题,应作进一步调研,通过协商可在管委会内设机构中明确专人负责或设置职能科室,一些必要的教学研究机构应予以明确;龙子湖、蚌山、禹会、淮上四个区教育局应适当增加人员编制,或学习借鉴外市的做法在区文教教学研究室增挂区教育教学管理中心(或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办公室)的牌子等。在此基础上,各区必须对抽调人员进行必要的清理。同时,市编制、教育等部门将加大对县级教育教学管理机构编制配置的督促指导力度,切实从体制和机制上确保全市中小学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蚌埠市编办 乔夕东)
发:各市编办。
抄送:中央编办,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
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编委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