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期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本 期 目 录
【工作动态】
● 省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在肥召开
● 推进省政府机构改革提高行政效能
——省编办主任罗昌平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经验交流】
● 马鞍山市坚持开拓创新 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 巢湖市深化改革 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 芜湖市突出特色 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 宣城市围绕中心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 铜陵市多措并举 全面推进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
● 池州市深化改革 加强管理 机构编制工作取得新进展
● 安庆市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改革 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 黄山市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科学发展观活动】
● 池州市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 创新体制机制 服务科学发展
——吴兵 蚌埠市编办副主任
【政策传递】
● 中央编办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工作动态】
省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在肥召开
省委副书记王明方主持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志刚作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省领导段敦厚、赵树丛、詹夏来、胡连松、文海英、黄海嵩、唐承沛、谢广祥、郑牧民,省政府秘书长方宁,省长助理花建慧、邵国荷出席会议。
王三运指出,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政府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是提升政府施政能力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安徽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构建一个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既能为当前抓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也能为我省更长时期、更高水平的发展提供体制保证。我们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坚定改革信心,强化责任意识,加快工作节奏,确保省政府机构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王三运强调,要突出重点,认真抓好机构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总的要求是,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体制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要转变职能,突出服务重点,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要优化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加大内部机构整合力度,减少职能交叉,完善协调机制,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要理顺上下级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理顺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权责关系,提升政府效能。要明晰责任,加强监督制约,积极探索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协调一致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分类监督制约机制,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评估机制,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
王三运强调,要加强领导,圆满完成政府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加强领导,统筹谋划,迅速行动,及时把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要根据机构职责定位和工作特点大胆创新,尽快形成适应新机构、新任务要求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机构改革与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借改革之机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从严查处。要做好思想工作,教育引导干部职工顾全大局,主动关心干部职工的实际困难,及时解决和化解敏感问题和突出矛盾,努力营造风清气顺的改革环境。
王明方要求,各部门要迅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改革方案、精心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顾全大局,明确纪律要求、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统筹安排机构改革和当前工作、坚持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圆满完成,为全力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任务,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省编委委员,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人事处长(政治部主任),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推进省政府机构改革 提高行政效能
——省编办主任罗昌平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1、问: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加快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为推进我省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改革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精简统一效能,二是权责一致,三是上下基本对应,四是从实际出发。
2、问: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要求是:以转变职能为核心,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组织结构,完善体制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主要任务概括起来有六个方面:一是转变政府职能,二是理顺职责关系,三是明确和强化责任,四是调整优化组织结构,五是完善管理体制,六是严格控制人员编制。为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中央明确提出了“三个不突破”,即机构设置不突破规定的机构限额,人员编制不突破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规定。
3、问: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特点是,突出了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强化责任、完善体制机制和职能有机统一大部门体制的改革理念,加大了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力度,深化了改革层次,增加了改革的前瞻性、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调整优化组织结构的思路更加明确、针对性更强。一是积极探索大部门体制,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调整优化工业和信息化、综合交通运输等机构。二是围绕改善民生,整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食品药品与卫生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机构。三是抓住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能源管理、金融服务、环境保护等机构设置。
4、问:这次改革对政府职能转变有哪些要求?
答: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也是一个长期的,渐近的,逐步深化的过程。这次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强调了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拓展公共服务内容,努力增强各级政府领导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一是要在简政放权上有新作为。按照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各级政府管理和介入的事务,坚决把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项转移出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减下放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不断增强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二是要在公共服务能力上有新拓展。大力推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扩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推进行政执法体制创新,注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健全社会矛盾疏通调处和安全预警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工作制度、简化办事流程、规范运行程序、促进社会监督,不断增强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窗口”机构的公共服务能力。三是要在推动发展上有新突破。要从解决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入手,加强宏观调控,强化资源环境统筹,克服市场缺陷,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创新发展方面的牵头引导、扶持服务作用,不断增强各级政府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能力。
5、问:这次政府机构改革将如何明确和强化责任?
答:明确和强化责任,着力解决有权无责、权责脱节问题,是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一项新的重要任务。为认真落实这一任务,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一是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对等的要求,结合部门“三定”工作,认真研究拟定部门的责任规定,明确和细化部门的职责范围和责任边界,做到履行职能、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的统一。二是积极探索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协调一致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从体制机制上解决职能运行的越位、缺位、错位和不到位问题。三是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行政问责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积极探索过错责任追究、引咎辞职等制度,改进评估方式,提高行政问责的可操作性,切实解决权责脱节问题。
6、问:省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指的是什么?
答:省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是省政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简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是省政府部门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三定”规定文件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一是职责调整,即明确部门取消、划出移交、划入和增加以及加强的职责。二是主要职责,即规定部门的主要职能和相应承担的责任。三是内设机构,即确定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和具体职责。四是人员编制,即核定部门的机关行政编制数、部门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五是其他事项,即明确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等。六是附则,即明确“三定”规定的解释和调整事宜。做好部门“三定”规定是机构改革实施工作的中心环节。为了把三运省长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这次省政府改革,不论是调整变动的部门,还是未作调整的部门,都要通过制定和完善“三定”规定,转变政府职能,理顺部门关系,强化部门责任,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推诿扯皮等问题,切实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7、问:这次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如何安排?
答: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召开省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具体部署实施工作。第二阶段:省政府各部门按照制定“三定”规定的要求,研究和拟订本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草案)。第三阶段:审核报批。省编办分别与相关部门协调磋商“三定”规定(草案),提出审核意见并上报省编委审批(部门“三定”规定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第四阶段:组织实施。“三定”规定批复后,各部门及时开展“三定”实施工作,具体落实职能转变、机构职能调整、人员定编定岗任务。第五阶段:检查验收。“三定”规定实施后,各部门对机构改革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先行自查,并向省编委提交书面总结报告。省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对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经验交流】
马鞍山市坚持开拓创新
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2008年,马鞍山市编办坚持开拓创新,事业单位改革迈出新步伐。事业单位改革积极推进,进一步完善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和《事业单位财政供给体制调整意见》等政策文件,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探索前进,起草了《关于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分类实施办法》,形成了全市409家事业单位类别定位初步意见,提出了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任务。医疗卫生、文化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组建市立医疗集团,在全省率先实施以政事分开、管办分开为重点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出台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若干意见,完成了市工人剧场、人民会堂改制任务,解决了图书馆、博物馆编制问题,调整了文物保护执法和文物发掘研究体制。
巢湖市深化改革
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2008年,巢湖市编办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改革,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一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调整优化了开发区的机构设置,强化了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改革,组建无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范了全市森林公安机构的设置和名称。二是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改革进展顺利。第一批10个市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已有4个完成转企改制, 6个正在抓紧推进。三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充实了职业技术学院的师资力量,组建了市职业教育中心。开展了市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完成了市属水利管理单位定性、定编和人员定岗工作,理顺了管理体制,优化了组织结构。四是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规范。着力做好机构编制基础性工作,对市直党政群机关和市属事业领导职数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提出了严格控制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意见。
芜湖市突出特色
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2008年,芜湖市编办围绕规范管理、增强活力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提高事业单位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一是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大力开展事业单位经营性服务职能清理,整合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实施市政园林“管养分离”改革。二是开展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信息公开透明。制定实行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办法》,并将市辖各区的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簿》上收市级管理,形成以机构编制管理为龙头,组织、人事、财政、社保等部门相互配合协调的工作机制,有效杜绝了“吃空饷”现象的发生。三是实施工作目标考核,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机制。制定出台了《芜湖市事业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建立目标考核制度,把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工作目标考核与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人员爱岗敬业意识,增强事业单位活力。
宣城市围绕中心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2008年,宣城市编办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一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广德县开展了行政审批相对集中改革试点,调整了42个相关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即办件由原来的18项增加到59项,承诺件由原来的13个工作日压缩到6个工作日。二是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抓住作为中编办实名制软件试点市的契机,制定出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具体办法,细化实名制管理的范围、步骤、项目变更等,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纪检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到名实相符、定编到人。三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了市直164个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的调查统计工作,撤销、整合了12个职能弱化和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回收人员编制76个。四是坚持服务大局,紧贴经济建设。建立了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供人事编制服务的定期上门询访制度和市直单位与开发区之间履职争议处理办法,全方位支持开发区的工作。
铜陵市多措并举
全面推进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
2008年,铜陵市编办加大力度,多措并举,全面推进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共撤销46家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建制,收回事业编制627名,分流安置人员319人。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市事改工作指导组。各主管部门均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转企改制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转企改制工作汇报,在改革政策上、解决具体问题上形成了“绿色通道”,提高了效率。二是广泛宣传引导。组织编辑了52个转企改制政策专题、9期《工作简报》,并在市级媒体推出整版事业单位改革宣传文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以人为本,有情操作。多次召开协调会议,修改完善改革配套政策,为涉改单位及其职工解决困难。四是监督有力,效果明显。采取组织监督、审计监督、信访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方式,既最大限度地维护改制职工的合法权益,又有效地避免违规操作现象的发生。
池州市深化改革 加强管理
机构编制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8年,池州市编办坚持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是乡镇机构改革不断深化。着力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得到强化。乡镇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大幅精简,领导职数减少28%,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各空编21%。全面实行了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乡镇财政供养人员继续实现负增长。二是机构职能不断优化。完成全市公安机关机构调整工作,进一步调整了市、县森林公安机构设置。组建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整合组建了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分类推进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市、县(区)35个事业单位完成转企改制。三是机构编制管理不断强化。以《机构编制管理证》为主要手段,探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新增财政拨款人员联合审核审批制度,加强与人事、财政等相关环节的协调制约机制。加强机构编制督查,贵池区和东至县分别对教育、卫生系统在编不在岗和乡镇编外聘用人员进行了专项清查,共查处15人,清退编外聘用人员189人。
安庆市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改革
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2008年,安庆市编办深入推进行政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一是积极做好行政机构改革前期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了市直机关职能及编制配备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针对当前政府部门在职能行使、职责交叉、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二是扎实开展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规范乡镇机构及事业单位设置,推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明确了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岗位职责任务。三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事业单位现状及发展需要,拟定了事业单位定编标准。兽医管理体制和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顺利推进,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刚性约束进一步强化。
黄山市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2008年,黄山市编办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政企、政事分开的原则,撤销市农科教办公室等机构,通过整合资源、调整职能、核减编制等办法,进一步推进了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与2007年相比,全市事业单位编制减少378名,人员减少644人。严格上下编管理,每半年持编制管理册与编办对照审核一次。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编制审核等制度,实行人员编制和进人计划双重控制,机构编制管理前置,变被动为主动,机构编制管理逐步进入良性轨道。
【科学发展观活动】
池州市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会上,党员干部尤其是科室负责同志踊跃发言,大家联系人事编制工作实际,结合各自岗位特点,按照“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思路畅谈了各自的认识和看法,现场讨论气氛热烈,交流问题实事求是。大家重点对如何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创新管理,强化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市编办副主任汪茂跃同志针对会上提出的有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作了解释和说明,同时对下一步加强机构编制调研,强化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等提出了意见。
党组书记何其旺同志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解放思想大讨论是学习调研阶段的重要环节,讨论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会后,大家要认真吸取建设和意见,把大讨论的成果融入到实际工作中,转化为推动人事编制工作的强大动力。
(池州市编办)
创新体制机制 服务科学发展
吴兵 蚌埠市编办副主任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体制机制是一个管全局、管根本的大问题。十七大报告指出,要“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根本的是要建立起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唯有不断深化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从一切不合时宜、有碍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中解放出来,才能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源泉。
一、体制和机制创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机制”指的是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如:市场机制、竞争机制、用人机制等。“体制”指的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的组织制度,如:学校体制、领导体制、政治体制等。两个词的中心语和使用范围不一样,“机制”重在事物内部各部分的机理即相互关系,“体制”指的是有关组织形式的制度,限于上下之间有层级关系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现有的体制机制并不能体现科学发展的要求,主要是:(1)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管理体制不畅。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现象仍然存在,政府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还比较薄弱。上下级、同级行政机关的权责界定不清,部门各自为政,行政资源浪费。(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仍需深化。有些项目审批过程复杂,环节多、时限长、效率低。有的部门重审批、轻管理,重复审批、交叉审批的问题仍然存在,有些跨部门的审批衔接协调不够畅顺。(3)社会领域的改革总体滞后。社会领域中政事不分、管办不分的现象比较普遍。社会领域的投入和服务在城乡之间差异太大,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远远落后,公共事业的监管体系不健全,相当部分公立机构的公益性质淡化。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涉及各个方面的工作,关键的一条,还是要完善体制和机制。这就要求我们坚持改革的精神,用改革的办法,进一步推进制度、体制和机制创新。要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通过加大改革力度,着力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制和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必须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不断推进各方面的体制改革和创新。政府作为经济社会活动管理者、公共权力行使者和改革创新组织者的特殊性,决定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全面改革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影响全局、带动各方的关键作用,决定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负有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体制保障的重要使命。
首先,体制机制创新可以更好地从体制机制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目前制约我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许多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都是与改革还不到位,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有关。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加快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才能切实推动和实现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其次,体制机制创新可以更好地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工作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再次,体制机制创新可以更好地统筹兼顾各方面的重大利益,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随着近些年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就业结构、分配结构和福利模式等都在发生深刻变化,社会利益关系日益复杂,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加大。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政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只有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才能更好地从体制机制上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二、体制和机制创新的目的及原则
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要保持持续的发展,不断推动生产力的进步,就要建立一套能够适应其发展要求的制度和体制,并且根据生产力发展的变化和要求适时地进行体制改革和创新。体制和机制创新的本质是最大限度地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展生产力,目的是服务科学发展。要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利益,就必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效的体制和机制,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创新要坚持以下几条原则:
1.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要做到“凡是市场能办到的,政府决不代劳;凡是市场失灵的,政府决不退缩”。
2.以人为本的原则。人民群众既是先进生产力的创造者,又是其成果的享有者。要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都团结起来,把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都调动起来。要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既要保护通过辛勤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人们的发展活力,鼓励他们积极创造社会财富,更要高度重视弱势群体,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3.统筹兼顾、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关系,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快发展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好速度和质量的关系、规模和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加快发展和夯实基础的关系。
4.成本和效益相统一原则。政府是体制和机制改革的主体,要善于把成本和效益的观念引进政府管理中,要尽可能减少行政对市场的配置资源的干预,一些可以市场化的、社会化的行政职能要从政府中分离出去,由中介组织承担。
三、对行政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改革设想
1、认真做好政府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拟制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做好政府部门职能整合、机构调整和人员编制划转,完成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报批工作。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创新资源配置机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重点解决部门利益分割、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错位等问题,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2、按照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充实基层”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市、区管理职责,发挥区级政府的积极性、主动性,行政执法队伍向基层倾斜。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管理,或由一个部门管理为主”的要求,归并城市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市容管理机构,加快城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步伐。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审批管理体制,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在行政职能部门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即:行政审批事项相对集中到一个处室(科室),处室(科室)整建制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审批事项进中心到位,窗口审批授权到位。
4、加快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步伐,创新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科研院所转企改制工作,推动更多的科研院所改制为创新性企业或与企业、高校联营,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加大事业单位整合力度,通过对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深化文化、卫生、交通等行业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公益性事业单位科技创新能力和公益服务能力。
【政策传递】
中央编办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机构编制管理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
执行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黑龙江省编办询问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中有关问题,中央编办研究答复:
一、关于“法规”的范围。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外,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将行政职能转由事业单位承担,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此处的“法规”,与“法律”、“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并列表述,都是面向全国针对各地区各部门,因此,该法规特指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不包括地方性法规。
二、关于“三定”规定的效力。“三定”规定是确定各部门(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范性文件。目前,中央对各地区各部门“三定”规定的发布没有作统一规定,各地的做法也不尽相同,但无论以何种方式发布,都不影响“三定”规定的效力。
三、关于地方立法中涉及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表述的问题。《通知》规定:“除专项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外,各地区各部门拟订法规或法律草案不得就机构编制事项作出具体规定……确需增加和调整机构编制的,必须按规定权限和程序由机构编制部门专项办理”。目前,国务院各部门拟订行政法规或法律草案时,不对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具体规定,确有必要的可做原则性表述,并要与“三定”规定相衔接。各地区在草拟地方性法规草案时,涉及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表述等方面的问题,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办理。
四、关于以立法形式将行政职能由事业单位承担的问题。《通知》规定:“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外,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将行政职能转由事业单位承担……”。此处的“法规”特指行政法规。据此,各地区草拟地方性法规时不得规定将行政职能转由事业单位承担。同时,根据十七届二中全会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精神,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各地区各部门拟定法规或法律草案涉及相关内容时,应符合这一改革要求。
(摘自中央编办编综函〔2009〕99号)
本刊邮箱:sbbxxbs@163.com、xxbs@ahjgbzw.gov.cn
发:各市编办。
抄送:中央编办,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
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编委领导。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共印3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