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进入组织实施阶段

访问次数: 5218                        发布时间:201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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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蚌埠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标志着该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进入组织实施阶段。

蚌埠市这次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加快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各县区按照改革要求,结合实际,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围绕探索大部门体制、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问题,对机构和职能进行调整、整合和加强,调整优化了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城乡规划等体制机制,整合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强了招商引资、商务、金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职能。政府机构改革后,县政府综合设置工作部门24个,区政府综合设置工作部门20个。按照该市两办通知要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在县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组织实施,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于20103月底前基本完成。

(蚌埠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