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动员大会在肥召开

访问次数: 2231                        发布时间:201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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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动员大会在肥召开

王金山、王三运作重要讲话杨多良王明方等出席

22上午,省委、省政府在合肥召开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动员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认真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全面部署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动员全省上下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全力推进皖江开发开放,奋力开创安徽科学发展、加速崛起新局面。
  省委书记王金山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长王三运作动员报告。省委副书记王明方宣读《国务院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批复》,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志刚宣读《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决定》。省领导杨多良、孙金龙、段敦厚、徐立全、赵树丛、臧世凯、刘春良、詹夏来、王秀芳、文可芝、任海深、黄海嵩、唐承沛、倪发科、谢广祥出席会议。
  王金山指出,示范区建设是加速安徽崛起的重大战略机遇,必须倍加珍惜。皖江城市带是安徽经济的精华所在,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一地区发展,经过20年的探索和努力,皖江开发开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部署,更是安徽发展史上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其地位是战略性的,蕴含的机遇是历史性的,对发展的影响是长期性的,不仅顺应了科学发展的大局,顺应了产业转移的大潮,也顺应了中部崛起的大势。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历史机遇,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自我加压,以务实高效、开放创新的举措扎实推进,不断把示范区建设推向深入。
  王金山强调,示范区建设是具有探索意义的创新之举,必须主动作为。要坚持承接转移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围绕产业升级和培育新的增长点,大规模高水平承接转移,扎实推进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实现在承接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全面增强产业竞争力;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既要抓住机遇、发挥优势,主动承接、加快发展,也要集中力量抓好集中区等开发园区建设,加快打造一批高水平承接平台;坚持全面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在加速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同时,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严把产业准入门槛,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切实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强化基础与创新体制相结合,抓紧谋划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增强基础承载力,同时充分发挥国家赋予示范区的先行先试权,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为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王金山强调,示范区建设不仅是皖江地区的事、全省的事,也是国家的事,必须举全省之力,集各方之智,凝聚发展力量,寻求最大支持。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手段,切实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的政府服务。继续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沟通衔接,尽快把政策措施细化实化。要加快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顺畅有序的协调机制和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保证示范区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王三运指出,国务院批准实施示范区《规划》,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也充分显示了对安徽发展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要始终坚持科学承接产业转移,做到合作承接而不孤立地承接,主动承接而不被动地承接,创新承接而不机械地承接,联动承接而不封闭地承接,集约承接而不粗放地承接,完整承接而不支解地承接,最大程度地发挥示范区建设的作用,真正起到示范带动的效应。
  王三运要求,要围绕《规划》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示范区建设。要抓紧细化实施方案,编制产业发展、城镇体系等专项规划,修编土地、城镇等重点规划,制定示范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确保示范区各项建设有序进行。要扎实抓好平台建设,促进现有园区转型升级,建立起集中区合作共建机制,拓展示范区产业承载空间。要不断完善配套设施,重点抓好交通、信息、物流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努力创新发展模式,创新合作共建方式,建立利益分享新机制。要认真落实各项政策,积极向上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抓紧出台支持示范区建设的优惠条件和政策。要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加快引进各类战略投资者,引进国内外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研发基地入驻示范区,抓好与央企合作签约成果的跟踪落实工作,绝不让污染企业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进入示范区。要强力推进区域合作,深化与长三角发展合作分工,推进东中西协调发展,调动示范区内外的积极性。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转岗职工技能培训,构建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
  王三运最后强调,要健全推进协调机制,建立示范区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合力推进、互动共赢的工作格局。要加大宣传发动声势,尽快把示范区这块金字招牌推出去,提升示范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要完善考核督查体系,抓紧研究出台示范区建设绩效评价体系和督查考核办法,确保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高效展开。
  省政府秘书长,省长助理,省委、省政府有关副秘书长;示范区内各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发改委主任,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其他各市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发改委主任;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皖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