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直管县”应破解人事权

访问次数: 4926                        发布时间:201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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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应破解人事权

减少行政层级,中编办副主任鼓励广东率先试点

  (南方都市报 2月4)摘要:广东要“依法探索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抓好改革的评估工作等方面,实现新突破,继续为全国改革不断探索新经验”。在昨天召开的全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央编办副主任王峰对广东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新要求。有关专家认为,财政上的“省直管县”不是新事物,中央编办让广东率先在全国试点“省直管县”,旨在让广东在人事权等更深层次上破解“省直管县”的难题。

  广东要“依法探索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抓好改革的评估工作等方面,实现新突破,继续为全国改革不断探索新经验”。在昨天召开的全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央编办副主任王峰对广东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新要求。有关专家认为,财政上的“省直管县”不是新事物,中央编办让广东率先在全国试点“省直管县”,旨在让广东在人事权等更深层次上破解“省直管县”的难题。

  广东体制创新具有借鉴意义

  去年3月,广东全面展开政府机构改革,大部制、富县强镇事权改革、事业单位分类等先后试点。

  王峰昨天在发言中肯定了广东去年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体制机制创新迈出了较大步伐,对全国其他地方也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但他同时希望,“广东要抓住体制环境优势、地缘优势、经济基础优势,力求在转变政府职能、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依法探索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抓好改革的评估工作等方面实现新突破,继续为全国改革不断探索新经验”。

  要探索行政上的“省直管县”

  近几年来,全国已有逾20多个省先后进行“省直管县”改革探索,但多数仅限于财政上的“省直管县”。

  “国务院提出‘省直管县’的改革措施,是欲消除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发展障碍的重要战略举措。”曾就此在广东调研过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广东省可以在有条件的地方突破体制机制上的障碍,创新地方政府机构改革”。

他建议以“珠三角”地区提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突破口,来实行“行政上”的“省直管县”,以扩大地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形成以县市为行政、经济和文化中心,人口规模100万左右的中等“城市集群”,促使政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规模化、均等化,提高政府效率和效能,全面提升广东城市化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顺德是实行省直管县基础条件比较好的县区,可以走在全国前列,这对广东乃至全国都具有示范和“标本”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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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

 

  “省直管县”改革字眼早在20088月就已出现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去年初,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再次明确提出,要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去年7月,财政部公布了《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并明确提出2012年底前,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全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

 信息来源: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