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访问次数: 1540                        发布时间:201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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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11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出席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从八个方面报告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一是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加强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司法应对,依法审理事关经济发展、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加强涉外、涉台和涉港澳审判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人民权益提供司法保障;二是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惩处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妥善处理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三是加强行政审判及国家赔偿工作,维护和谐的社会管理秩序;四是加强民事执行工作,大力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切实规范执行工作,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问题;五是加强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高度重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依法纠正错误裁判,促进司法公正;六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国情的调判结合工作机制,推进审判制度改革和管理创新,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和基层工作保障机制;七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狠抓司法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大力改进司法作风;八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接受民主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王胜俊从五个方面报告了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工作的主要安排:一要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二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三要努力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四要大力加强基层建设,进一步夯实法院工作基础;五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从七个方面报告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制定出台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司法文件,指导各级检察机关为经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二是坚持执法为民,坚决惩治损害民生的犯罪,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完善和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三是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四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五是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六是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大力加强内部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七是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大规模推进教育培训,更加重视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

    关于2010年检察工作的主要安排,曹建明说,一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要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四要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五要深化检察改革,着力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六要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蒋树声主持会议。大会执行主席马启智、卢展工、白恩培、吉炳轩、刘云耕、孙春兰、苏荣、李肇星、张庆黎、赵乐际、郭声琨、黄镇东、梁国扬、强卫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信息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