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示范区年底开征“垃圾处理费”

访问次数: 1399                        发布时间:201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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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公众生活质量提高的基本保证。日前,省建设厅、省物价局共同发布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开展情况通报,要求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市、县必须于今年底出台并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
    
近两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情况得到较大改观。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78个市、县中,出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并开征的有34个。芜湖市、淮南市、安庆市、黄山市、霍山县、歙县等地已建立比较科学合理的收费模式,收缴率较高、收缴成本较低。池州市、巢湖市、淮北市、宿州市、东至县等市、县已完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听证等程序,也将择机出台政策。
    
通报要求,各市、县要加快建立健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出台相关收费政策并实施,其中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市、县必须于2010年底出台并实施收费政策,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提供经费保障,提高垃圾处理能力。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