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推进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的部署,北海市海城区作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试点县区,为确保海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及时落实到位,北海市编办首先发文对海城区乡镇卫生院的机构名称进行了规范。同时还组织相关科室与海城区编办和卫生局有关人员,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分别到海城区高德和地角中心卫生院开展调研。本次调研主要包括卫生院服务人口、年门诊量(含体检)、住院量(含观察)和公共卫生等内容。接着当天不辞劳累,顶着风雨乘船到涠洲岛对镇中心卫生院人员编制进行调研。
调研组向与会人员传达了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新农村医疗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立医院改革、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5项重点工作改革的精神,详细了解卫生院人员编制、业务开展、基础设施配套及收支等情况,并听取院领导的意见和建议。随后调研组对近三年服务人口、卫生院年门诊量(含体检)、住院量(含观察)和公共卫生等报表进行了核对,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为拟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乡镇中心卫生院编制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
目前,我办已根据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拟订了海城区乡镇中心卫生院编制方案,按程序报市编委会研究审定。(北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王虹清)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