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自治县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全部印发

访问次数: 2898                        发布时间:201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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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编办联络指导组的指导下,重庆彭水自治县已全面完成了县政府29个工作部门的三定规定印发工作。

  一、领导重视。县委书记蒲阳,县政府县长陈航,县委副书记、县编委主任刘峰分别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3次、县政府常务会5次、县编委会5次,对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三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确保了政府三定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吃透政策。认真学习全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会议和市编办关于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座谈会和业务培训会精神,并在市编办指导组的指导下,切实把握此次政府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并在具体工作上予以贯彻落实。

  三、措施严密。制定了做好三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国有资产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配套文件,明确了各单位的编制数、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数,提出了三定规定报送的格式和要求,并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了4三定工作审查小组,分解落实审查任务。并针对三定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形成了周五汇总协商制度和集中分解讨论制度。

  四、程序规范。按照各单位报送---小组审查提出意见---“三定工作组集中讨论---机改办办务会讨论---征求政府分管领导意见---编委会审议---政府常务会审议---县委常委会审定的工作程序,确保了三定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五、成效明显。一是共增加职责23项,加强职责74项,转移职责19项,调减管理范围或减少职责4项,交由事业单位承担的服务职责3项,政府职能进一步明确规范。二是按原则科学配置了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及内设机构数。三是共重新明确了16项职责分工的责任主体,部门职责交叉分工的界定进一步明晰。(重庆彭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卢策群)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