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咸宁市委书记黄楚平在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上,对机构改革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第一,改革要全力推进。改革是一场革命。任何改革,都会涉及一部分单位和个人的利益。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既是中央和省里的要求,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目前方案已经出台,要求已经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打折扣,要当改革的推动者,不要当改革的阻力。要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全力推进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机构改革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成立工作专班,按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第二,工作要有效对接。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要按照改革方案和“三定”要求,抓紧把机构、人员落实到位,尽量缩短工作过渡期。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工作衔接,该交接的工作尽快交接、该调整的人员尽快调整,实现无缝对接;撤销合并的单位要善始善终地做好各项工作,防止工作断档;管理体制调整的单位要确保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水平始终不能降低。各部门要与省里相关部门对接好,与县级相关部门对接好,上下协调、齐心协力做好改革中的各项工作。
第三,人员要尽快融入。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讲党性、顾大局,坚决服从、配合和支持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的领导班子要按照“先到位后理顺、先运转后完善”的原则,尽早完成组建任务、挂牌运作,尽快进入正常工作状态;领导干部对来自不同单位的同志要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坚持任人唯贤,杜绝“门户之见”;原有人员要把新进人员当作自己的同志来对待,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新环境、渡过磨合期;新进人员要尽快到达新岗位、找准新定位、熟悉新业务,迅速融入新单位、创造新业绩。各有关部门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维护好干部的切身利益,保护好广大干部的积极性。
第四,职责要抓紧明确。一方面,要抓紧明确职能。市政府相关部门既要做好省政府有关部门下放职能的承接工作,又要把应该下放给县政府部门的权限坚决落实到位,把应该转给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事项坚决转移出去。部门之间要积极沟通、相互协调,明确职能定位,把该承担的职能承担过来,该转出去的职能转出去,切实避免职责交叉和职能遗漏的现象。另一方面,要抓紧明确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在确定职权的同时,明确相应责任,切实解决权责脱节、政出多门、推诿扯皮现象。
第五,效能要明显提高。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的执行力。要以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着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对党和国家事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每项工作。要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广大公务员要自觉把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作为第一需要、第一追求,不断提高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本领。涉及改革的单位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尽快成为新领域的行家里手。要以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落实好这次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鄂南经济强市提供坚强保证。(湖北省咸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饶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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