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甘肃省庆阳市编委办坚持把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审核审批作为市级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环节,严格政策规定,严格审批程序,抓好工作落实。目前,34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和10个涉改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已全部审定印发。改革后,新核定政府工作部门职责419条,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部门职责确定上,按照定位准确、规范合理、运行顺畅和尊重历史、注重连贯性,统筹兼顾、注重规范性,因地制宜、注重特殊性的原则,主要依据法律法规并参照省政府相关部门的“三定”方案进行。这次市级政府机构改革,政府部门划出职责21条,划入职责17条,新增职责35条,加强职责47项,明确部门间配合等职责58条,取消职责36条,积极地理顺了部门间的职责关系,转变了政府职能。部门内设机构设置上,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重点依据改革后确定的职责任务,对各部门内设机构进行调整,能不设置的尽量不设,能合并设置的尽量合并设置。人员编制调整上,根据各部门改革后承担的职能任务,由市编委办统一调整确定,机构未做调整部门不增加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核定上,各部门及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照《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由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各部门行政编制数额统一核定。(甘肃省庆阳市编委办公室通讯员 宋弘 供稿)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