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巩留县实行个人编制使用管理证初见成效

访问次数: 2939                        发布时间:201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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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巩留县编委办从做实做细机构编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入手,积极探索和创新实名制管理的措施和方法,在全县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个人编制使用管理证制度,受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的认可和赞同,助推机构编制管理向规范有序方向发展。

  一、实行个人编制使用管理证推进了阳光编制进程。历年来,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对行政编制与事业编制的使用要求并不十分了解,对所在单位岗位设置和个人使用编制情况也不十分清楚。去年底以来,巩留县编委办按照自治区、自治州编办逐步提高机构编制工作公开化和透明度的要求,作为完善实名制管理的一项具体措施,在全县全面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个人编制使用管理证制度,在推行过程中采取年审宣传和媒体宣传相结合的办法,广泛宣传实行个人编制使用管理证的目的和意义,得到了全县各单位、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通过个人编制使用管理证制度的推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个人所占编制类型、进入本单位形式、职级以及所在单位机构级别、机构性质、内设机构数、经费形式等等方面的情况,使财政供养人员情况完全置于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之下,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编制使用信息和在编人员信息更加透明公开,从而有效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合理增长。

  二、实行个人编制使用管理证规范了编制管理行为。巩留县编委办把个人编制使用管理证作为机构编制管理证编制使用通知单制度的一项配套措施,在实行过程中建立了年度审核和调配审核相结合的管理办法,通过一年一度的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逐一进行对照审核,清理平时在管理中遗留的漏洞,认真核对实有在职人员,力求人员编制数据的准确、及时、不出差错,为做好统计报表、实名制数据库的更新维护打好基础,同时在人员调配过程中,及时核换核销调配人员编制管理证件,全面准确地掌握各单位各部门人员编制、人员结构变化情况,做到一人一编一证,人随编走,证随人动,无编不建证,无证不拨经费,形成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定期与动态相协调的管理机制。个人编制使用管理证的启用,进一步细化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编制管理的程序和人员调配的流程不断完善,对于严格地管理和使用好各类编制,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水平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三、实行个人编制使用管理证增强了编制监督实效。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个人编制使用管理证制度的推行,使县编办和编办干部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编制运行情况、干部职工基本情况、岗位设置和领导职数有了更准确更灵活的掌握,与各乡镇各部门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密切,与各单位各部门在编人员面对面接触机会越来越多,为今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检查营造了良好的人际环境。个人编制使用管理证作为干部职工的编制身份证明,已成为人员调配过程中的必不可少通行证,对于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编制意识,调动他们参与机构编制管理监督的积极性意义深远。个人编制使用管理证启用以来,县编办定期会同纪检、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和机构编制工作义务监督员对各乡镇各部门两证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月及时公开个人编制使用信息和实名制管理信息,有效地防止了机关事业单位混编混岗和吃空饷现象发生的发生,切实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新疆巩留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赵宪荣 供稿)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