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访问次数: 2100                        发布时间:2010-06-02

[字体: ]

福建漳州市委编办、市审改办日前下发通知,在市发改委等44个部门开展了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通知要求,市、县两级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有关单位认为需要保留的,需书面向市审改办说明理由。

  对于零实施或很少实施的审批项目,通知中也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就该项目是否能够合并、下放、暂停实施等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力求实现事项降到最少、流程减到最简、效率提到最高。

  通知还要求各单位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对取消行政审批的事项要注意后续监管措施,避免管理脱节,确保行政管理有序、经济环境优化、机关效能提升。

  本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施行时间截至201071。(福建省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供稿)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