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市编办进一步规范用编原则

访问次数: 3480                        发布时间:201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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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编委会研究决定,今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必须遵循四项原则:

  一是服务龙岩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

  二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做到两个不突破的原则。不突破机构限额,不突破编制总额。

  三是依法依规,按政策规定调整机构编制的原则。有关部门要求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和省委、省政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文件、政策依据。

  四是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相衔接的原则。(福建龙岩市编办综合科 供稿)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