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编办强化机构编制队伍建设

访问次数: 2368                        发布时间:201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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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稳步推进和实名制信息系统的不断完善,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编办始终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通过贯彻五个坚持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队伍建设。 

  一、 坚持业务理论学习,夯实队伍理论素养。 

  开展业务理论学习始终是内蒙古鄂伦春旗编办加强自身建设的核心工作,该办将业务基本知识学习与党支部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把《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文件资料汇编》和最新机构编制信息动态等列为必学内容,做到温故知新,常学常新。除了规定的每周五学习外,实行不定时学习,随时巩固,时时积累,使机构编制队伍理论素养得到加强。 

  二、坚持实名制工作管理到位,增强信息保密意识。 

  为迎接实名制信息系统全面升级,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证》打印工作,内蒙古鄂伦春旗编办严把实名制管理关,安排专人进行实名制信息录入、审核等业务管理工作,并对负责人员进行保密知识教育,要求对于涉及到的个人重要信息绝对不能泄露。 

  三、 坚持办公制度公开透明化,着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实行办公制度公开化,采用实物图版形式呈现各项办公制度及流程,其中包括《机构编制管理证》中人员增减手续工作流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增进人使用空编报批流程图,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流程和旗编办办公制度。此项举措,一方面使办事人员明确办事流程,节省办事时间,增强群众满意度,有利于机构编制工作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制度公开透明有利于强化群众监督,促使全办职工依章严格要求自己,推动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透明化。 

  四、坚持加大事业单位督察力度,保证事业单位年检上水平。 

  将做好事业单位管理日常工作作为基础和出发点,严格参照有关制度规章办事,并以开展网上年检为契机,配合实地走访年检,对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固定资产增减情况进行全面督察核实,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事业单位最新动态,保证年检工作的全面性和时效性水平的提高。该办还将继续积极探索和借鉴先进地区事业单位分类新方法,制定出适合本地区实际的科学分类管理方法。 

  五、 坚持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保障编制业务顺利开展。 

  以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为契机,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动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防止一些部门单位人员混岗、混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不合理等情况。 (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魏鸿雁 供稿)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