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尼勒克县编办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访问次数: 2256                        发布时间:201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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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根据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机构编制工作的相关政策,新疆尼勒克县编办结合自身实际,不断采取措施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一、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程序 

  凡涉及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增减,使用编制补充人员,都归县编办一家承办,经县编办审核后,提交县编委会议研究,由县委分管书记一支笔审批,由县编委(办)一家行文。对没有经过单位申报和县编办审核的机构编制事项,不将其列入县编委会议议题。 

  二、坚持凡进必考原则 

  单位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必须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招考单位必须在有空编的前提下,在考前报编办审批,在考试中,县编办派专人全程参与招考工作,确保招考的公开、公正、公平,所有编制事宜都严格按照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办理。 

  三、健全强化责任意识 

  编办内部采取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评等方式狠抓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全县机构编制的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县编委会议规则和义务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对外通过审核工资、办理调动、舆论宣传等手段强化责任意识,使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新疆尼勒克县编办 李刚 供稿)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