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三台县编办会同县纪检、组织和财政等部门对县级各机关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的主要内容有:了解县级各机关事业单位是否按照“三定”规定设置机构、是否在核定领导职数范围内配备领导、是否存在瞒报虚报财政供养人口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是否按照该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报批聘用程序进行报批等。
督查分三个专项组分别深入到各自负责的机关事业单位,通过采取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县级机关事业单位贯彻落实《解释》精神进行了全方位的督促检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进行处理。问题较轻,情节不严重的通过个别谈话交换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坚持跟踪问效以达到督查目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认真对照《解释》等纪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通过从严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行为起到强烈的警示教育作用,为切实管住管好机构编制创造了有利条件,有效地维护了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川省三台县编委办综合股供稿)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