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巩留县编办采取各项措施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深刻领会机构改革精神实质,紧紧抓住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契机,合理配置机构,调整编制资源,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三个一”制度。坚持把“三个一”制度作为机构编制部门长期的工作原则。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统一实行“两证一单”制度,印发了巩留县机关事业单位个人编制使用管理证,与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空编使用通知单管理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机构编制总额控制与动态管理的协调一致,有效地遏制了机关事业单位无序进人、混编混岗和随意调整人员编制等现象。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财政管理的综合约束机制。规定了机构编制审核是列入政府预算和核拨经费的依据,健全了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月审核制度,预防和控制“吃空饷”行为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管理成效。
严格控制和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置,严格做到不将行政职能转由事业单位承担,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机构和自收自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不在行政机构加挂事业单位的牌子或与事业单位合署办公。县乡镇各机关、各单位核定的事业编制只用于事业单位,不把事业编制用于党政机关,不把事业编制与行政编制混合使用。从严控制事业编制,不将自收自支和差额预算管理事业机构的人员和编制调整转为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和编制。出台了事业单位考核管理办法,加大对事业单位的监管力度,定期对事业单位督查考核,实行事业单位法人机构编制离任审计制度,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部门的权威。
三、进一步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
按照中央编办“五不准”要求,对机构设置是否合理、名称是否规范、有无擅自设立内设机构、有无混编混岗等行为进行检查。全面落实回访督查、重点督查、相互督察、引导督查的机构编制“四查”工作机制,继续坚持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证、编制使用通知单、工资一月一审查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牢牢把好进人关口。与纪检监察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县编办及时下发督察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时限和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继续 “大走访”“义务监督栏”“电视公开曝光”“监督电话”等办法,及时受理举报和投诉,并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不断提高监督举报受理工作水平。(新疆巩留县编办魏洁 供稿)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