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荆门市市长、市编委主任王玲在主持市编委会议时指出,“三定”规定是部门履行职责的依据,是转变政府职能的源头,是提高政府效率的重要途径。王玲要求,要科学处理好三个关系,科学定位政府职能,做到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形成活力。
一是在市与省关系上,要衔接,但不要片面对口。市政府的组织框架、各部门的主要职能,都要与省政府基本对应、大体协调。同时又要明确市政府与省政府在管辖幅度、工作性质、包括机构编制等方面的区别,不能套用省政府的模式,特别是在内设机构上,不能强求上下对口。
二是在与县(市、区)的关系上,要指导,但不要直接操作。市与县(市、区)的关系,概括为“政治领导、政策引导、业务指导、典型示范、检查督办、经济共享”。市政府主要精力要放在争取政策、创造环境、发展城市经济上,对县(市、区),更多的是管政策、管分配、管督办,有些职能能下放的尽量下放。
三是在与周边的关系上,要比较,但不要盲目攀比。在政府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上,适当参考周边地区一些好的做法,但关键是要结合荆门的实际,体现荆门的特色。要按照建设现代农业强市、新型工业强市、现代旅游强市、生态宜居城市的要求,着眼于科学发展、循环发展,强化对工业、农业的综合管理,加强市场监管,注重社会管理,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切实管好,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下决心从部门职责中转移出去。(湖北省荆门市编办 供稿)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