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近年来,湖南省桃源县委、县政府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了对乡镇、县直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今年,县委、县政府又将对其的考核分值分别增加到了1分和2分。
此次制定的考核办法对考评范围、考评内容、考评方式、考评办法、考评结果的运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内容涉及政府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调研等方面,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平时考核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办法的完善,进一步增强了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提高了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考评工作的长效机制。 (湖南桃源县编办 供稿)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