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秘〔2010〕210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舒城县杭埠经济开发区和霍山县落儿岭工业园为省级开发区的请示》(六政〔2010〕30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安徽霍山落儿岭工业园区,筹建期间有关政策比照省级开发区执行。
二、安徽霍山落儿岭工业园区应建成产业特色鲜明、综合配套能力较强的产业集聚区,主要发展彩印包装、精密铸造、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产业。要据此进一步修改完善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明晰产业发展重点。
三、安徽霍山落儿岭工业园区位于霍山县落儿岭镇,规划面积按3.36平方公里控制,其中一期规划面积为1.1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由国土资源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定。要科学制定园区分期建设规划,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加强集约节约用地,切实做到规划一片、开发一片、收效一片。
四、要加强对安徽霍山落儿岭工业园区筹建工作的领导,做好园区建设与有关城乡规划的衔接工作,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招商引资步伐,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此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待园区筹建工作结束后,报省政府正式批准。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
信息来源: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