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郧县多措并举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访问次数: 2108                        发布时间:201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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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湖北省郧县加强机构编制日常规范管理,夯实基础,不断探索推进管理机制创新,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机构编制的审批管理。2002年以来,编委先后修订完善了《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机构编制报告审核登记制度》等管理制度,坚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三个一规定。凡涉及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事项,必须先报编制部门审核,经编委集体统研究同意,编委主任签批后才能办理。未按规定程序上报的各种请示报告,编委一律不予研究。 

  二是完善机构编制的办事程序管理。先后建立完善了《控编通知单》、《增补人员编制的办理办法和程序》等一系列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和办法,加强了机构编制的程序管理。要求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同把关。

  三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进口管理。严堵进口,要求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执行七不准制度,即未经编委研究同意,任何单位不准无编招录人员和超职数安排干部;不准从社会上招收人员;不准给非在职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不准私自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和复员退伍军人;不准长期借调下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顶岗使用;不准工勤人员占用公务员岗位;不准长期使用临时工。

  四是实行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县编委结合事业发展需要,适时重新调整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对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职能丧失的事业单位,按程序撤销机构、收回编制;对职能弱化、工作量减少或职能单一、职能相近的单位,进行合并重组,核减编制;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空编进人实行年度总量控制。 

  五是实施机构编制的分类管理。该县根据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性质、职能职责和经费来源,划分不同的类型,实行分类管理。对县直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严格以三定方案为依据,在核定的人员编制总额内,空编进人,凡进必考。

  六是采取财政供养系数的目标管理。2004年,该县编委制定了《关于精简财政供养人员编制的实施方案》。《方案》确定了全县财政在职供养人员控制系数总目标和年度目标。为确保控制系数目标顺利实现,《方案》同时制定了积极推进全县事业单位改革、分类实施教育体制改革等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大力精简人员。 

  七是推进机构编制的公开管理。作为全省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14个试点县(市)之一,郧县两年来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建立完善编制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强化编制信息更新与管理,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同时狠抓编制实名制管理。 

  八是强化机构编制督查管理。该县于2005年成立编委督查室,每年会同纪委(监察)、组织、财政、人事部门,对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此外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对有关单位进行检查。同时编委明确县乡主管部门的一把手作为机构编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将机构编制管理和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目标规划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湖北省郧县编办 杨云虹供稿)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