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召开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会以来,湖南益阳市编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复的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贯彻“先易后难、分批次审核”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三定”工作。目前,已完成第一批31个部门“三定”规定的审核,近期将按程序报请市编委会议审定。
一、精心安排,落实责任。一是分别由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抓紧拟定市人民政府部门“三定”规定草案的通知》等三个文件,为“三定”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对部门报送“三定”规定草案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在市编办内部,整合全办人员力量,组成2个“三定”工作小组,集中主要精力抓“三定”规定审核工作,确保了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调研,做好准备。一是深入学习机构改革政策文件,把握好改革方向,确保部门“三定”不偏离改革的要求,落实好各项改革措施。二是调查了解各涉改部门的历史沿革、职能调整演变情况和现有“三定”规定内容,收集相关文件和资料,熟悉部门职责交叉情况,分析部门实际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对“三定”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预先研究,扎实做好有关基础工作。三是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三定”规定的学习研究。
三、把握要点,认真审核。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机构改革政策和机构编制规定,制定了《部门“三定”规定审核要点》,严格按政策规定、按要点和程序进行审核,确保“三定”工作质量。
四、加强对接,协商一致。一是在调研和初审阶段,采取上门听取意见或请部门负责同志到编办来交换意见的方式,就“三定”规定内容进行具体协商。二是与部门协商意见基本一致后,将部门职责调整、主要职责等内容分送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努力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关系不顺、权责不对等、责任不明确等问题。
五、注意方法,严明纪律。在审核“三定”规定工作中,注意把握五个方面的方法和纪律要求:一是既严格执行改革政策,从严从紧控制,又坚持从益阳市情和各部门实际出发,部门“三定”规定力求科学合理。二是注意部门间的综合平衡,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量到底。三是与部门协商既敢于坚持原则,又积极为部门排忧解难,争取部门的理解支持。四是审核拟定“三定”规定草案坚持高标准、高要求,文字表述做到准确、规范、精炼。五是严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在“三定”规定研究和确定过程中,对审核意见注意保密,不得对外透露,确保了“三定”工作平稳推进。(湖南益阳市编办 供稿)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