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编办从严管理干部队伍

访问次数: 2154                        发布时间:201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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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和作风建设,山东省青岛市编办从严管理干部,促进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制定了干部行为八不准

  一是不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审批程序,乱许诺,办人情事。

  二是不准违反规定干预市直部门或区市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等。

  三是不准在机构编制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四是不准违反保密规定,擅自透露研究中的机构编制事项。

  五是不准拉帮结派、拉票贿选。

  六是不准庸懒不作为,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贻误工作。

  七是不准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财物。

  八是不准不履行服务承诺,刁难服务对象。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