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医改方案,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保障机制,积极稳妥推动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按照省、市委编办要求,结合芗城实际,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编办会同卫生局、财政局对芗城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新一轮核编,推动该区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具体做法如下:
一、与时俱进,多方征求探讨,制定核编细则。该办会同卫生、财政部门采取新做法,多方征求探讨,制定较为合理的细则,确保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能更好地为居民提供便捷的服务。一是深入基层,听取意见。二是多方探讨,制定细则。
二、适应形势,增加岗位设置,健全管理机制。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较为科学合理地核定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得到有关各方的肯定和认可。(吴白云、廖玲玲)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