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巩留县编办“四个结合”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访问次数: 2098                        发布时间:201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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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疆巩留县编办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法规政策,以创新编制管理制度为突破口,以推行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为主线,以规范理顺单位进人程序为重点,四个结合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编制管理与人事调配相结合。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必须在编制限额以内,对满编的单位实行出一进一先出后进。在人员调整时,没有编制部门核发的《编制使用通知单》,相关部门不得办理人员调配手续。

  二是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相结合。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和核批的编制范围内,财政部门才能列入政府预算并核拨经费。对擅自增设的机构,财政部门不得纳入政府预算范围、核拨经费。

  三是编制管理与实名制管理相结合。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各项要求,实现机构编制底数清、人员编制性质清、财政供养人数清、主管部门归属清、分类管理责任清,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四是编制管理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结合。认真贯彻实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举报受理制度,加强“12310“机构编制监督举报电话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工作。积极与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每年不少于两次监督检查,共同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陈云军)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