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津市市切实抓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制度的落实

访问次数: 2177                        发布时间:201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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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津市市事业单位登记局围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制度的落实下功夫,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工作领域,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登记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和事业的发展。他们的做法:

  一是每年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向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作一次汇报,争取市委、政府对登记工作的重视支持,并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了市里对各有关部门岗位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年底考核时,专门由编办和登记局评定打分。与此同时,在市委、人大、政府及纪委对各部门及其一把手进行测评、评议时,凡涉及证书使用制度相关部门的,都有编办和登记局负责人参加。

  二是明确了证书使用制度的协调联络员职责。津市市在2001年就发文明确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制度协调联络员,对相关的17家职能部门确定了在证书使用中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同时,还明确政工、人事股长为具体责任人。此外,每年根据部门领导干部异动情况发出调整充实协调联络员的文件。

  三是加强与协调联络员及其部门的联系沟通。每年坚持召开一次协调联络员会议,除部门主要负责人外,还吸收具体责任人参加。编办主任和登记局长经常走访这些部门,通报情况,交换意见。

  四是两办督查室牵头,每年下半年对贯彻落实证书使用制度情况进行一次督查。督查内容主要是凭证办事情况和联络员履职情况。

  上述措施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产生了良好效果。表现在:一是登记工作的观念变了。事业单位彻底摒弃过去那种不愿登记怕花钱,不愿年检怕麻烦的思想,由要我登记转变为我要登记。二是登记工作的时效强了。原来年检要拖到下半年,新设和变更的单位几年都不来登记。现在每年的一季度就完成了年检,新设和变更的单位都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了登记手续。三是登记工作的质量高了。在落实证书使用制度有关措施之前,每年的年检率和合格率在60—70%,现在每年的年检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98%。四是登记工作的难题破了。一部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由于附属于党委、政府部门,又是地方财政全额拨款,财务上没有独立,因而成为登记工作最大的难点。现在借助证书使用制度协调联络员的作用,对这些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把关守口,形成制约,有效地破解了这个难点问题。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