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巩留县编办机构编制实现“五化”管理

访问次数: 1994                        发布时间:201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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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疆巩留县编办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编制实现五化管理。

  一、机构编制法制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和《巩留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的相互配合和约束机制,严格控制县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盲目增长。贯彻落实和广泛宣传《暂行规定》、《通知》、《条例》和《解释》,联合纪检(监察)、人事、财政等部门,积极深入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严查吃财政空饷和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进一步规范“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办法,对群众举报的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突出问题开展督查调研和专项查办,实现机构编制法制化管理。

  二、机构编制制度化管理。始终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一支笔审批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做法,严格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

  三、机构编制科学化管理。按照机构编制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保证重点、动态调整的原则,在不突破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积极研究探索机构编制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充分利用现有的机构编制资源,加大内部调整整合力度,不断优化机构编制配置,使机构编制审理审批的重点向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保障民生等领域倾斜。

  四、机构编制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逐步实现与组织、人事、财政、监察等部门的有效链接。强化基础数据的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真实、准确和有效;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工作,编制巩留县机构编制动态,推进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做好机构编制宣传工作,为机构编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机构编制公开化管理。通过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规范政务公开的程序,灵活政务公开的形式,健全政务公开的制度,建立机构编制信息更新正常机制和公开长效机制,在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互动性上下功夫,全力打造阳光编制。(陈云军)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