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各部门于7月份开始自评,8月上旬向省编办提交自评报告,8月中旬省编办组织开展抽查评估。8月底前完成省政府机构改革情况自评报告报送中央编办。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于今年下半年启动,明年一季度基本完成,各省辖市以市为单位向省编办报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情况自评报告,明年二季度省编办将对部分市县进行抽查评估,形成全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情况评估报告报送中央编办。
近日,江苏省编委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政府机构改革评估的通知》,并出台了《江苏省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办法(试行)》。《办法(试行)》明确,各级编委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编办负责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评估分为机构改革评估和日常管理评估,政府工作部门的职责、机构等如需做较大调整,可以事先对其进行专项评估。各级编办应提出年度评估计划,报请同级编委批准后组织实施。《办法(试行)》还对评估的程序了方法作了规范。《办法(试行)》的出台,为做好本次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操作规范,同时也为建立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长效机制奠定了制度基础。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