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编办加强对区县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的督查指导

访问次数: 6182                        发布时间:201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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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市、县(区)两级政府机构改革,确保7月底全面完成改革各项任务,市编办自我加压,加班加点,在审核印制市直单位“三定”规定的同时,于71622日,由副主任金笑石同志带队,组成督查组赴三区四县对政府机构改革部门“三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督查中分别听取了各区县编办对政府机构改革部门“三定”进展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的汇报,查阅了有关资料,并就如何做好政府部门“三定”规定进行了指导。金笑石副主任要求:在制定审核部门“三定”规定时,要坚持“三个不突破”的原则,即:机构设置不突破经上级批准的现有机构限额,人员编制不突破已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规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倒计时安排工作计划,保证七月底全面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黄山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