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服务五年内覆盖所有行政村

访问次数: 1537                        发布时间:201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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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在农村行医

  ◎新农合将提高中医药服务补偿比例

5年内,建成2个国家级传统医学临床教学科研基地、20个名牌中医医院,50%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水平,70%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100%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中医药服务……为切实推动我省农村中医药事业发展,729,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出台《全省农村中医药重点工作方案实施细则》(2010-2011),为实现农村中医药事业近期目标细化发展路径。

  《细则》从加强农村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药科室建设、加强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加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贯彻落实新农合各项中医药政策措施、公立中医医院对口支援、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七个方面对农村中医药发展做出具体部署。

  《细则》提出,县级中医院在重点加强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临床科室基础条件建设的同时,在环境和装饰上也要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要把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纳入统一规划,开展基础设施条件建设,按照标准配置中医诊疗设备;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中医在农村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坐堂医试点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扩大到全省相关市县。鼓励县级中医院采取接受进修、巡回医疗、轮流下派、技术培训等形式,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业务指导,同时逐步推广县乡村中医药业务管理一体化模式。同时,还将采取定单定岗免费培养、在职在岗学历教育、创新临床技术骨干培训等多种途径,强化农村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同时,新农合也将推进提高中医药服务补偿比例,并研究制定降低中医医院和以中医药治疗为主的病种起付线等其他补偿政策。(记者王慧慧)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