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察布查尔县编办为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效率,采取五项措施促进机构编制管理。
第一,严格实行“三个一”制度。该办根据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文件要求,凡涉及职能配置和调整、机构设立与变动、编制与领导职数的核定、单位性质的确定与变更等机构编制事宜,都由编制部门承办,由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编委领导“一支笔”审批,编制部门行文。
第二,注重日常基础工作,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全面、准确、及时、系统的对各单位编制人员、领导职数、单位名称等发生变化的内容做及时变更,保证台帐的“动态管理”,及时整理出统计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了详实的资料;加强工资审核力度,认真开展工资月审核制度,仔细核对、认真审核,确保无人吃财政“空饷”。
第三,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手段。将日常台账、《机构编制管理证》、编制使用通知单、“实名制”数据库结合起来,定编定岗定人,每个岗位编制性质清清楚楚,不混编混岗,减少了人员流动的随意性,使编制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第四,认真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报告制度。每年该办联合人事、财政局、监察局等部门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机构编制专项监督检查,确保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
第五,认真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事业单位管理水平。采取“多方协作,形成合力,联合监管,共同把关”的措施,促使各类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开展业务工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张小蓉)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