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了适应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清理规范工作需要在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工作中,从严制定档案工作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目标,强化档案管理责任制,严格按照“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的要求,对全县事业单位登记档案材料进行逐一检查整理、规范完善,有效提升了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工作。
一是做到档案管理制度化。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档案保密制度、归档整理制度、档案利用制度和档案人员岗位职责等一系列制度。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档案管理信息化工作要求,对登记档案管理、网络信息管理、信息保密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检自查,结合自查情况,抓好整改提高。
二是做到档案管理规范化。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审核,检查全县所有单位登记材料是否齐全,对个别单位不合格的材料要求重新按规定予以规范,对部分事业单位材料不完善的,督促其按要求提交所缺档案资料,确保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内容完整清晰,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三是做到管理服务优质化。在确保事业单位档案资料齐全、内容规范完善的同时,注重提高服务质量,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工作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供翔实可靠的资料信息,使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材料规范、内容齐全、管理科学、服务优质”的目标。 (闫庆)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