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采取六项措施 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访问次数: 2398                        发布时间:201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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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事业单位登位登记管理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六项举措为:

  一是是依法年检。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细则》,完善和规范年检工作规程,做好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审核工作,不断提高年检工作质量。对事业单位报送的年检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严把资格关、资料关、资金关,重点强化对年检不合格和不及时申办年检事业单位的依法处理;

  二是严格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在登记管理中,坚持八审。一审上报的各种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全的单位要补齐;二审填报是否规范、准确、清晰;三审单位名称是否与批准成立的文件、公章相一致;四审编制、经费形式是否与编委批文一致;五审开办资金是否与产权证相一致;六审住所是否与房产证或房产证明相一致;七审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否符合实际;八审法定代表人是否与任职文件、身份证相一致;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昌吉州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规程》。规范《昌吉州事业单位章程(样本)》等21种表格材料样本。制定《昌吉州事业单位年检办法(试行)》,认真抓好落实。实行督办制度和告知制度。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年检的单位下发《督办通知书》。实行事业单位业务活动开展情况零报告制度。即上年度不涉及变更、诉讼和社会投诉、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接受捐赠等情况的事业单位,也要在《年度报告书》中写明本单位上年度不涉及上述情况。把年检审核的重点放在事业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是否继续具备法人资格上来;

  四是强化监管。以年检促监督。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重点加强对事业单位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单位职责履行情况、业务开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的监管;

  五是优质服务。州、县市登记管理机关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进一步方便事业单位、服务事业单位,对上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单位,采取受理复审审核一站式服务办结;

  六是加强协作。在登记管理工作中积极主动与财政、发改委、质量技术监督、银行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杨战明)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