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肃机构编制管理纪律,新疆尼勒克县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组织学习,提高认识
组织编委会成员和有关领导认真学习中央机构编制管理“五不准”规定和中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法规,提高对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的理解和认识。同时做到学以致用,将学习贯彻《规定》、《条例》等法规与落实中央机构编制管理“五不准”规定有机结合,确保法规、规定执行“不走样”,落实“无偏差”。
二、整合监督资源,加强监督检查
成立由组织、纪检、人事、财政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切实抓好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共同维护了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明确责任,严肃纪律
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编办、编委会(成员)、监督等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做到了“权责明确”。并坚持按照有关规定,对查实的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加强制度建设,提供体制保障
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法制化建设和管理水平,积极推行“编制实名制”、“进入控编通知单”、“工资月审”和机构编制公开监督等行之有效制度;并完善了机构编制部门与财政、人事等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约束机制。(李刚)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