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为,乌兰察布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整体进展顺利,处于全区中上游水平,为了全面、及时完成全市的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接受自治区编办的绩效评估,并为旗县市区开展工作提供指导,会议要求要继续本着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在先期完成17个部门“三定”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机构职能职责调整情况,结合实际,尽快审议其余18个部门的“三定”方案,从而圆满完成全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经过认真审议研究,原则同意市文化局等18个部门的“三定”方案并予以批复印发。
会议还研究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
会议要求,要继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编制和人事部门要着手调研,制订相关制度,明确措施要求,严格遵照执行,实现有序管理。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