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市直49个单位的“三定”规定正式印发,此举标志着市级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7月下旬,十堰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编委主任周霁主持召开了市编委会,讨论审议由市编办提交的50个市直政府机构改革单位的“三定”规定送审稿并原则通过。按照编委领导的要求,市编办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对各单位“三定”规定再次进行了审核把关,并同有关单位进行了进一步协调沟通。各单位以正式文件送市编办,由市政府审核印发。
下一阶段全市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各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进展不平衡的现状,认真搞好督办检查,着手对全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行总结,迎接湖北省的评估和验收。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