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零差率今起“全覆盖”

访问次数: 1475                        发布时间:201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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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9月1起,我省所有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及其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对国家公布的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和277种省补充药品的价格将明显降低,所有普通百姓将从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实惠。据悉,我省此次实现基层医改措施“全覆盖”,为全国率先之举。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任务的难点。按照国家要求,到2009年底,要在3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2010年扩大到60%2011年实现全覆盖。 2010年1月1日起,我省在3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以实行零差率为契机,坚决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着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机制的根本性转变。试点8个月来,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0%,“看病难、看病贵”得到缓解,群众对改革的满意率达到93.4%,医务人员满意率达到88.1%,各试点地区基层医改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为尽早让全省群众都能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我省决定在总结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两步并一步”,提前将改革向全省铺开。自今日起,全省17个市、108个县(市、区)政府举办的1263个建制乡镇卫生院、60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750个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目录外的原库存药品也均以进价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由省统一集中招标采购配送,省实际采购价较国家指导价平均下降52.7%。据测算,零差率全面实施后,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药品价格水平较改革前下降48%左右,将惠及全省6800多万城乡居民。

  按照部署,此次全省铺开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零差率为突破口,将通过统筹推进管理体制、人事、分配、药物、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充满活力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体制新机制。为确保零差率落到实处,省医改办公布举报电话(0551)2657803 (记者王慧慧、陆列嘉)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