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扎实推进部门“三定”工作

访问次数: 2374                        发布时间:201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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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定主要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是政府机构改革实施工作的中心环节,是部门单位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为确保各部门各单位“三定”工作的有序开展,灵璧县编办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816日县编委组织召开了县直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三定”工作培训会,印发了《关于做好县直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三定”工作的通知》,对“三定”工作的范围、内容、程序以及落实措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三定”工作的扎实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深入开展指导。在“三定”专项培训会结束后,县编办及时与机构改革中变化较大的部门沟通,深入部门听取意见,指导制订“三定”规定(草案),为进一步高质高效地完成“三定”工作做好铺垫。

  三是严格组织初审。县编办分成三个工作组对60个县直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上报的“三定”规定(草案)作认真细致的初审,在反复核对后,采取面对面协商的办法,与各部门逐一界定其主要职责,规范其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确保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不重不漏。对新增、调整、取消、变化的事项做到有出处、有去向,有依据。

  四是认真研究论证。县编办多次召开“三定”工作专项调度协调会议,对各部门“三定”规定(草案)存在的共性、个性问题进行研究论证,特殊问题主动与市编办沟通,力求“三定”既符合本县实际又与市意见保持一致。

目前,灵璧县编办已把工作重点放在初审情况反馈上,拟召开职能交叉部门协调会,对各部门“三定”规定进行复审。截至目前,审理工作已完成过半,总体工作拟定于9月底前完成。(灵璧县编办  张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