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编办举办全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培训班

访问次数: 2225                        发布时间:20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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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需要,做好编办体制调整后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登记管理干部的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提升登记监管工作整体水平,近日,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分别在烟台和威海两市,连续举办了三期全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业务培训班,来自全省市、县两级编办主任、登记局长及工作人员共270余人参加了培训。

  山东省编办领导出席三期开班式并作了动员讲话。讲话肯定了今年以来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指出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学习培训是实施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是推进登记管理工作创新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提高登记管理工作人员素质能力的重要途径。要求各级编办要从推进改革和加强管理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学习培训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登记管理业务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殷切希望全体参训人员端正学习态度,讲求学习方法,严守学习纪律,力求学有所得、学有所获、学有所成,确保学习培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这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培训班,是编办体制调整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第一个培训班。为了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在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此次培训班在参训人员上要求全覆盖,全省市、县两级编办主任及登记局全体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在师资上要求高水平,邀请了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登记局、北京市海淀区公共委、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等部门的九位领导和专家进行授课;在培训内容上要求针对性,围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考核、登记管理、财务和资产管理,乡镇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登记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进行了详细的、有重点的讲解;在培训管理上要求全封闭,规定了严格的学习纪律,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回家,不许外出走亲访友,确保学习培训质量。

  大家普遍反映,这次培训班师资力量雄厚,内容丰富实用,组织管理有序。一致认为这是一次前瞻性、务实性的培训,九位领导和专家的讲解既有前沿研究,又有现实分析;既有理论探讨,又有操作实务,具有较强的理论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这次学习培训,进一步明确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提高了服从服务于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了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增强了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了今后工作的思路和目标,坚定了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决心和信心。同时也为大家搭建了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增进了彼此间的了解,促进了相互间的协作与配合。大家纷纷表示要把在培训班上学到的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以新的视角和思维方式来看待、分析、思考和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监督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