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深入开展市区事权划分工作

访问次数: 2855                        发布时间:201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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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东营市在政府机构改革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市区事权划分工作。

  一是依法授权、能放即放。凡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必须由市行使的事权全部下放给区;法律法规规定由市行使,但由区行使更能便于管理、提高效能的,采取委托、授权等方式下放给区,赋予其更大的社会管理自主权。

  二是统筹兼顾、各负其责。进一步明确市区职责任务,市主要负责制定政策、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和跨区域的执法实施直接管理;区主要负责贯彻实施市制定的政策措施,具体承担城区经济社会管理方面的各项管理执法任务。

  三是以块为主、重心下移。城市管理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要求,明确政府职能部门、街道与社区的工作职责,将公益性、社会性职能下移,突出街道在城市社区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强化街道和社区的综合管理服务功能,保障社区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权力。

  四是权责一致、保障有力。以事权划分为基础,在市区政府之间进行财力和财权划分,调整优化市区财政收支结构,理顺市区财政分配关系;进一步改革、规范转移支付制度,下放相应支出基数,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

  通过事权划分,依法界定市区在城市管理、教育文化、卫生、食品药品等方面的管理权限,理顺市政府与区政府、区政府与开发区管委会之间的职责关系,建立责任明确、权责相符、高效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