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组织收看全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访问次数: 1605                        发布时间:201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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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日,按照中央编委要求,山东省在省、市、县(市、区)设立分会场,组织收看了全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国会议后,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编委委员王敏就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省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提出了要求。

  王敏强调,一要认真抓好全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这次全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会议非常重要。全省各级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尤其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全面落实改革的各项任务,围绕重点和难点,着力解决制约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二要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加快改革进度。全省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后,各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改革。目前,威海、莱芜、泰安、济南、潍坊等市进展较快,已经作了部署,部分市近期也将进行部署,但也有个别市工作进展比较缓慢。这次会议以后,各市要按照省里的要求,加快改革步伐。进展较快的市要抓紧上报乡镇分类方案,并督促指导和尽快审批各县(市、区)的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进展较慢的市,市委、市政府要抓紧研究出台改革文件,明确时限,10月中旬要开会作出部署。各市都要于10月底将乡镇分类方案报省编委办公室备案;11月底前将各县(市、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审批完毕,力争年底前完成组织实施。三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乡镇机构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进改革的整体合力。机构编制部门作为推进改革的职能部门,要统筹协调,牵头抓总。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编办主任焦连合在主持讲话中指出,市县编办要凝心聚力,认真做好乡镇分类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拟定、审核、报批和实施工作;要加强与组织、财政、民政、农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