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镇原县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复的《镇原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严明纪律,扎实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一是调整和整合机构,实行“大部制”。该县编办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大部制”思维,实现机构的科学设置。改革后,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5个,不再设置部门管理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二是科学界定部门职责,理顺职责关系。在拟定“三定”规定中,县编办严格按照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管理,多头管理的要明确牵头单位,切实解决职责交叉,关系不顺等问题。
三是规范内设机构设置。按照改革要求,内设机构宜少不宜多,撤销与当前形势不相适应的内设机构,对职责相近、分工过细的内设机构进行合并,改革后的内设机构不能突破改前机构数。
四是严格核编,严控领导职数。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新组建和调整变动的部门,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调整编制和划转人员,领导职数严格按照规定设置。(郭浩渊)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