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编办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访问次数: 1883                        发布时间:201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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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编办转发《关于湖南省处理溆浦县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的情况通报》后,大兴安岭地区编办及时向地区编委有关领导进行汇报,并将文件转发至各县(区)编办和纪检、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积极营造依法、依规管理机构编制的氛围,预防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同时,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是筑牢依法管理机构编制的思想防线。组织召开办务会通报案例,并结合案例进行了一次警示教育,组织全办人员系统学习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违法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机构编制法规、文件。通过警示反思,切实增强机构编制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二是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县区政府机构改革,严格落实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增减,都要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近期,将采取地、县联动方式,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机构编制年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检查中一经发现问题,将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