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单设后,如何在编制、人事、财政三个部门之间建立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使编办在建设“廉洁、高效、低成本”的政府中发挥特殊作用,是编办面临的一项重要而艰难的任务。要完成好这个任务,没有抓手不行,抓手不硬还不行。
开局之时,绩溪县编办三管齐下,取得较好效果:一是及时制定下发了《编制管理使用若干规定》,使各单位了解“人编分离”后,用人勿忘编,要人先看编,真正落实和强化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二是建立了机构编制月审制度,单设第一个月就与财政、人社联合发文,明确在月发工资审核前加入审核编制、人员环节,使编制把关的关口前移并经常化制度化,工作主动性大大增强;三是积极争取县委、政府支持,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了县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倒扣分。同时,建立了与纪检监察联合督查制度,进一步加大了机构编制监管的力度,也提升了编办在人事管理过程中的话语权。通过这些措施,为单设的编办发挥应有的历史作用奠定了良好基础。(绩溪县编办 张来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