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津市市编办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编办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为重点,制定了“五定位”实施细则来规范机构编制工作:
一是定职业规范。结合机构编制工作特点和本办实际情况,确定职业规范,规范干部的言行举止。
二是定工作岗位。合理使用干部,推行竞争上岗制度,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三是定工作职责。科学分解部门职责、中心工作和维稳责任等,实施精细化管理。
四是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指标,制度年度规划和阶段性计划,全面实行量化考核。
五是定奖惩措施。科学运用干部考察、考核结果,把工作实绩与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挂钩,激励干部在工作中创先争优。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