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编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体现“五个早”

访问次数: 2012                        发布时间:201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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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较早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我办于20091月开始,即在我区区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推行编制实名制,实行定编到人,规范了增人上编、减人下编及人员身份职务变更的程序。

二是较早建立起机构编制动态监管机制。我办较早设置机构编制管理台帐,建立起机构编制动态监管机制。同时我办加强与区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在构建信息交流平台的同时,突出机构编制对人员和经费的基础性控制作用。

三是较早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我办自今年4月单设以后,就立即着手谋划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全区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6月,宣州区编办会同区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联合行文下发了《宣州区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正式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四是较早组织实施后勤服务岗位财供指标管理”。20099月,根据省、市编委相关文件精神,我区制定了《宣州区区直机关新补充后勤服务岗位人员实行财供指标管理暂行办法》,将工勤编制核销,改为机关后勤服务财供人员使用指标控制数。对新补充的后勤服务岗位人员,一律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不再纳入编制管理序列。

五是较早聘任了特邀监督员。今年9月我办制定并印发了《宣州区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工作规则(试行)》,10月,聘任了11名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协助我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宣州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