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全面启动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自查自纠活动

访问次数: 2015                        发布时间:2010-12-01

[字体: ]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湖南省处理溆浦县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的情况通报》要求,近日,河北省邢台市在全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全面启动了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自查自纠活动,并印发了《关于开展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

  此次自查自纠活动,主要包括三项内容:

  一是认真清理擅自设置和保留的机构。对超越审批权限和机构限额自行设立的行政机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撤并整合但未落实到位的机构、未批准的省以下工业园区设立的机构必须进行撤并整合,不得单独设置或变相保留;对违反机构编制审批程序自行设立的事业单位及机关内设机构予以撤销。确需增加和调整机构的,必须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由机构编制部门专项办理。

  二是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对擅自增加的机构编制,机构编制部门一律不予承认;对突破编制增加的人员,组织人事部门不予核认登记和落实工资待遇;对擅自超编的行政部门和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或定额定项补助的事业单位,财政部门按其超编人员总量核减人员经费。

  三是此次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任务明确,时间紧迫,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编办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于20101215日前将自查报告及自查自纠表报邢台市编办。邢台市编办将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全面检查验收。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