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编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在该文中一再要求信息宣传报道工作要在“强”字上作文章,要不断加强信息宣传报道的力度,扩大机构编制工作的影响力,提升从事体制机制改革者的知名度,让机构编制工作在全省最终达到“社会了解,人民满意,政府支持”的目的。
一、加强领导。省编办成立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分管领导任组长,机关各处处长为成员,统筹领导和加强全省编办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省编办综合处具体负责全省编办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落实工作。并要求全省各市县相应成立小组,加强对本单位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
二、配强信息员。各市县各确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市县编办的信息宣传工作。信息员要配强。要有较好的业务素质、较强的组织观念和综合分析能力;要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报道信息准确及时、全面客观;要具有较好的媒体沟通能力。
三、选强上报内容。在选送上报内容时,要把握“去伪存真,去弱存强”的原则,要在“创新”“亮点”上下功夫。具体上报内容要围绕四个方面,一是贯彻上级重要决议、决定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二是机构编制管理创新、自身建设等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典型事例;三是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及解决措施、办法、建议;四是其他方面的重要情况。
四、强化报送方式和考核要求。在报送方式和考核要求上建章立制,科学管理,统一要求。一是规范报送程序,各市县上报信息需经单位领导审阅同意,方可通过加密信息平台报送省编办,省编办进行筛选、归纳、整理,经分管领导审定后,上报有关部门或对外发布;二是量化报送篇数,各市县信息员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特殊情况和事件可连续跟踪报道;三是明确考核标准,每年年底评选优秀宣传集体、优秀信息员,并给予表彰,未按规定要求完成信息任务指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易胜国)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