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编办坚持“四明确”加强机构编制证年终审核工作

访问次数: 2250                        发布时间:201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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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纪律,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根据中纪委关于《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河北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编办坚持四明确加强机构编制证年终审核:

  一是明确审核范围。审核的范围包括党政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

  二是明确审核要求。审核前,各单位要认真核准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分流人员及离岗人员情况,填写《现有人员情况统计表》和《增减人员情况统计表》,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后,报编办审核备案。

  三是明确撤销、合并、设立机构的审核事项。撤销的机构,其《机构编制管理证》应及时交回;合并、调整的机构,交回旧证,重新申办新证;新设立单位要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准文件到编委办公室办理《机构编制管理证》,事业单位还须依法进行事业单位登记。

  四是明确人事变动单位的审核依据。办理审核时需要携带含本单位实名制数据的u盘、《机构编制管理证》,如有机构、编制、人员变动的单位还需携带组织人事或编制部门的相关依据。(康丽)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